當前位置:法律站>證明>離職證明>

偽造離職證明被發現

離職證明 閱讀(9.9K)
偽造離職證明被發現

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行政機關可以允許公民或企業從事一些特定的事項,而這些事項也就是行政許可事項。通常,行政許可的內容是國家一般禁止的活動。設定行政許可,應當遵循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有利於發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離職證明造假被發現會有哪些後果?

很多人想知道離職證明造假被發現會有哪些後果,其實離職證明可以造假,但是如果被單位發現是有很嚴重的後果的。
如果以前的單位沒有為你繳納社會保險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開具假的離職證明,新單位是不會知道的。
不過也要提醒,由於向新單位提交假的離職檔案,如果一旦與原單位發生糾紛,在原單位的權利是無法得到保障的。
實習期離職證明範本
一、實習期離職證明範本
離職證明
茲證明 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 , 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一職,至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係融洽。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日期:xx年xx月xx日
公司名稱 (加蓋公章)
二、離職證明的作用
在原公司離職前,可向公司開具離職證明,因為在下一份工作中或許會用到。
1、新公司會在試用期時讓你提供原公司的離職證明,這也是在法律上保護其本身的權益。(有的公司不需要)
2、如果養老保險手冊在原公司離職前被丟,但沒有補辦,在新公司補辦養老保險手冊時,需要向有關部分提供原公司的離職證明。
3、其他情況下需要提供離職證明。
三、勞動者離職的法律規定
1、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離職,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例外。
2、《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