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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資訊公開的方式有哪些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2.07W)

一、行政資訊公開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資訊公開的方式有哪些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定、職能、辦事程式等情況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二、行政公開需要哪些具體要求

(1)行政決定公開

任何行政決定,只要涉及外部公共管理事項,無論是行政政策、行政立法、行政執法還是行政裁決、行政複議,最終的決定內容都應當以適當的形式公開。

(2)行政過程公開

任何行政決定,都是在經歷一定的程式(亦即過程)之後作出的。在日益強調行政管理的公正或者民主的當代,除非法定事由之外,行政決定的過程一般也都需要公開。其中,對於行政立法以及其他抽象行政行為而言,民主參與已經成為一個必備的要求。這就意味著,行政組織若需針對某一類或者幾類不特定數目的行政相對人群體制定具有規範性的、普遍性的規則,應當保障行政相對人的代表參與到這個過程中,無論是通過非正式的、對擬議中的抽象行政行為提交書面意見的方式,還是通過正式聽證會的方式。就具體的行政執法行為而言,為了保證決定的公正性,行政組織一般需要遵循聽取行政相對人意見、告知行政相對人有關資訊(包括在行政管理過程中享有的權利)、說明依據和理由等程式,而這實際上也是在向具體的行政相對人公開其管理過程。

(3)行政資訊公開

上述行政決定、行政過程公開,在相當程度上也意味著,行政組織將行政決定這一資訊以及與決定有關的其他資訊,向行政相對人公開。當然,行政組織掌握的資訊不止這些,有許多資訊是行政組織在管理過程中獲得的,儘管不一定與行政決定有直接的關聯性,但很可能會對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生存與發展產生影響。在日益強調保護公民權利、強調政府透明的時代,在日益重視行政組織與行政相對人在促進經濟發展方面合作的時代,行政組織所掌握的資訊——包括原始資訊以及行政組織對原始資訊進行分析處理後形成的資訊,除屬於法定保密範圍的以外,一般都必須公開。

行政公開公民如果自己需要進行公開的情況下,必須要寫明具體的原因和申請的人是誰。國家的祕密以及企業的都是不可以進行公開的。公開也是有一定的時間期限,在果了時間期限的情況下,就不會再次進行更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