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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徵地補償標準2021年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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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的不斷完善,關於新的徵地補償也有了新的規定,只要涉及到人民的利益問題,不僅僅是公民自己會關心,國家政府也會本著為人民服務的原則一心一意都人民負責,那麼新的徵地補償標準規定是什麼呢,和之前的規定有什麼不同呢,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來看一看。

新的徵地補償標準2021年的規定是什麼?

一、新的徵地補償標準和安置費的變化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二、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以及新的徵地補償標準年的規定

1.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收穫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

2.房屋拆遷,按房屋結構、面積、新舊程度,給予合理補償; 違章建築物和開始協商徵地後突擊搶栽的樹木、突擊搶建的建築物,不予補償;

3.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 按照實際情況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三、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專案徵用土地的補償安置標準和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規定 另行制定。

隨著國家的不斷繁榮昌盛,政府對人民的徵地徵物的標準也在不斷提高,從這個新的徵地補償標準規定就能顯示出來,只要國家不斷的發展的壯大,最先受益的永遠是人民群眾,一定要相信政府,當政府要徵用自家的土地或者房屋時也要積極配合,不要因為自己的問題延緩了社會建設的進度,做一個對國家建設發展的有力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