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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動遷補償繼承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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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動遷補償繼承糾紛

徵地拆遷補償標準不是固定的,沒有統一的計算標準,因為需要參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場價格、政策等,當然,確定補償數額還是和當事人協商確定最好,這樣不會因此產生補償糾紛。一般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農村宅基地動遷如何補償


(一)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確單獨補償農村村民住宅

草案規定,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依照國務院制定的具體辦法,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規定補償安置的具體標準。

現行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條規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二)徵地補償內容增加了對宅基地的補償和社會保障補償

修正案草案規定,徵地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被徵地農民的安置補助與社會保障費用,農民村民住宅補償,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和青苗補償。

(三)住房保障方面

將對都市計畫區內的被徵地農民提供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無法提供的按照市場價給予貨幣補償;

都市計畫區外則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並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