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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住宅質量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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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前社會,住宅質量保證書還是一個比較新的概念,因此,很多老百姓並不清楚地完整地明白究竟什麼是住宅質量保證書,此外,它的存在究竟有何作用呢?下面,我們本站小編馬上在下文為大家介紹。

何為住宅質量保證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檔案,可以作為商品房預、出售合同的補充約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我國房地產法規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工程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檔案,其中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範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開發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商品房保修期從開發商將竣工驗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工程質量保證書中具體保修期限與保修範圍是: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屋面防水為3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為1年;《住宅質量保證書》一般約定地下室及管道滲漏為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為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為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及衛生潔具損壞為1年;燈具、電器開關損壞為6個月;管道堵塞為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裝置為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並寫在工程質量保證書中。

房屋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如經保修單位維修後導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響,或因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根據工程質量保證書開發商應承擔賠償責任。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 《住宅質量保證書》中註明的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商將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給購買人時,針對房屋質量向購買者做出承諾保證的書面檔案,具有法律效力

商品住宅與商品房的區別商品住宅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單位)建設並出售、出租給使用者,僅供居住用的房屋。

商品房是指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開發經營的住宅,主要包括三種類型:住宅、辦公用房、商業用房。由於我國長期以來在住房體制上實行的是供給制,所以,商品房是80年代以後才在我國出現的。其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以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組成。

另外,從法律角度來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但不包括公有房屋、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等政府對其交易有限制條件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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