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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農村宅基地審批的新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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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農村宅基地審批的新政策有哪些

 農村宅基地的審批的流程和政策一直以來是比較嚴格的,不少省市也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出臺了相關的政策。那麼,莆田市農村宅基地審批新政策有哪些呢?我們在管理宅基地的時候要注意些什麼呢?下面,小編會為大家帶來相關的法律知識的介紹。

莆田市農村宅基地審批新政策

為進一步完善農村居民住宅建設管理,有效遏制“兩違”行為,近日,莆田市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就農村住宅的組織、規劃、用地、建設、審批流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出臺一系列措施。

1、限建區內允許“舊翻新”

要求各縣(區)人民政府應合理劃定農村居民住宅禁建區、限建區和適建區。規定在禁建區內不得審批農村居民住宅;限建區內屬於危房的,允許利用舊宅基地或閒置宅基地翻建,層數不得超過三層,人均建築面積不得超過6 0平方米;適建區內居民可新建、翻建住宅。翻建的舊宅基地必須有合法權源資料或符合登記條件。

2、“一戶一宅”不得超標

莆田市政府要求必須嚴格執行宅基地使用標準,即農村居民新申請宅基地的,必須符合“一戶一宅”的規定,且每戶原則上不得超過宅基地面積最高限額,即3人以下每戶8 0平方米,4-5人每戶1 0 0平方米,6人以上每戶1 2 0平方米,層數不超過三層(底層層高不超過4.5米,二、三層每層層高不超過3.6米),建築面積不超過3 6 0平方米;利用空閒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建設居民住宅的,每戶可以增加不超過3 0平方米的用地面積,層數不超過三層,總建築面積不超過4 5 0平方米。獨生子女戶或二女戶申請住宅用地的,可按增加1人計算宅基地面積。

3、鼓勵舊宅基地調整使用

對農村居民住宅使用承包地的,規定要求所在地村(居)委會應當調整數量、質量相當的土地歸原承包方繼續承包經營;沒有條件調整承包地的,村(居)委會或者負責拆遷安置的單位應當向原承包方支付土地補償費,補償費用不得低於我市現行徵地補償標準。農村居民建房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由村(居)委會收取,住宅小區的土地補償費用由小區內的建房戶分攤繳納,個人建房的由建房戶繳納。另外,政府鼓勵舊宅基地調整使用,嚴格控制農村居民點用地總量,優先安排無房戶和危房戶,優先利用村內閒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為節約集約用地,鼓勵多戶聯合建設多層和小高層住宅。

4、5個鎮為審批權下放試點

莆田市將荔城區西天尾鎮、城廂區東海鎮、涵江區白沙鎮、秀嶼區埭頭鎮和北岸管委會東埔鎮作為農村建房審批權下放鄉(鎮)試點。上述試點鎮的村民因無住宅或現有宅基地面積明顯低於法定標準且人均住宅建築面積不超過6 0平方米,需要新建或擴建住宅的;同戶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要求分戶,且人均住宅建築面積不超過6 0平方米的;因國家或者集體建設、實施城鎮、鄉、村莊規劃以及進行公共設施與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拆遷安置的;因發生或防禦自然災害,需要安置的;原有住宅屬D級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向中心村、集鎮、小城鎮或者農村住宅小區集聚的;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可填寫《農村居民住宅用地和建設申請表》,向(居)委會提出申請,經村(居)委會審查 ,每個月依法召開一次村委會議或者村民代表大會,對申請材料和農村住宅建設宅基地安排情況進行審議,在本村張榜公佈,在1 5日內本村居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負責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批。鄉(鎮)人民政府根據不同情況審批於10個工作日核心發相關批准書並放樣驗收。住宅驗收合格後,村民可持相關審批材料和驗收合格證明到縣(區)人民政府和市房屋主管部門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通知還指出,除了西天尾等5個農村建房審批權下放試點鎮外,其他(鄉)鎮目前仍按照《福建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規定,上報縣(區)人民政府審批。

綜上所述,關於莆田市農村宅基地審批的新政策,我們要注意,首先,政策中指出限建區內允許“舊翻新”,但是“一戶一宅”不得超標,而且,政策中提出鼓勵舊宅基地調整使用,這樣可以促進農村宅基地的合理有效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