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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審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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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審批政策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農村宅基地轉讓政策

政府批給誰家宅基地就是誰家蓋房,別人家蓋房有可能造成兩家都違法,即違規違法使用宅基地。法律上國家不怕群眾自己家不蓋房,讓別人家蓋房,如果是故意讓別人家蓋房,那就是自動放棄,政府只要審查蓋房者是否符合宅基地的使用規定就行了,對其做出決定,不一定就是批准,如果沒有批准,當事人還堅持房子是自己的,那麼政府就只能認定建築物是違法建築了,拆遷沒有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