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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農村宅基地政策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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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農村宅基地政策規定有哪些?

一、湖北省農村宅基地最新政策規定有哪些?

湖北省農村宅基地最新政策規定有《湖北省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解讀》,其中明確規定了:

一是明確規劃的管控和引導作用,明確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底盤,實行“多規合一”(創新點)。在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評估調整的基礎上,國土、規劃、農業、環保等部門,按照近、中、遠期規劃相結合的思路,做到“統一控制、統一佈局、層次清楚、相互銜接、同步實施”。

二是優化村莊佈局與規模。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鎮化的推進,農村人口不斷減少,為提高村莊土地利用率、促進農業產業化、逐步提升居民點聚集度,按照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改革試點的要求,擬規劃新型農村社群。

二、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程式是什麼?

1、申請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佈,在張榜公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2、現場勘查

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並製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

3、填申請表

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後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

4、村委會審查

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稽核。

5、稽核上報

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後完成稽核並現場確定規劃用地範圍,並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

6、審批

縣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7、放樣

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同鄉鎮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准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範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後,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

8、驗收發證

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農村宅基地的相關規定,是需要基於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要求來進行認定的,特別是對於相關事項的辦理上,需要對農村宅基地的實際使用情況進行合法的認定,並由土地管理部門進行合法的審查,避免法律適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