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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過戶改名的流程是怎樣的 | 法律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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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過戶改名的流程是怎樣的,法律有哪些規定?

一、農村宅基地過戶改名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房屋登記辦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檔案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併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農村宅基地過戶改名流程

(一)申請農村宅基地證變更的程式:

1、申請人提交相關材料提出申請;

2、受理;

3、公告;

4、稽核;

5、收費;

6、記載於登記簿;

7、發證。

(二)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

4、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5、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宅基地確權後改名字一定要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要同一個村集體;改名一定要按照相關的流程來進行,不可私自更改,有疑問建議可諮詢當地國土局或是土管所。

實際中,如果大家需要農村宅基地過戶改名,可以參考文中介紹的材料進行整理。在材料準備齊全後,就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申請,一系列流程之後,就可以等待發證了。在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政策是有所區別的,所以具體的過戶更名情況,還要結合當地的宅基地政策規定。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