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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買賣20年要反悔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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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買賣20年要反悔該怎麼辦

農村宅基地是農民合法享有的自身居住房屋的權利,在一定的情況下是可以買賣的。隨著城鎮化的不斷加快,農村宅基地買賣逐漸的增多,也出現了許多,買賣後反悔的情況。那麼農村宅基地買賣20年要反悔怎麼辦?下面本站小編為你解答。

農村宅基地買賣20年要反悔該怎麼辦?

農村宅基地買賣20年要反悔,此時需要分情況處理。

(一)、如果是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宅基地買賣,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宅基地使用權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的權利,與特定的身份關係相聯絡。在房地一體格局下,農村房屋買賣、轉讓必然涉及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問題,而農村集體土地權利具有一定的身份性,是村民的基本生產、生活的保障,通常限於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佔有、使用——基於此,現行主流觀點及司法實務認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轉讓是一定合法有效。

(二)、法律明文禁止宅基地向城鎮居民轉讓。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第10條中規定,“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審批制度,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三)、不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轉讓農村房屋,此時需要看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1、買賣雙方的主體身份情況;

2、有無經過集體經濟組織的同意;

3、受讓方是否符合“一戶一宅”的條件;

4、轉讓時間、約定形式、協議履行情況;

5、出讓方是否為宅基地和房屋的權利人,有無無權處分的情形;

6、轉讓行為有無按規定經過審批;

7、土地所有權人對土地使用權歸屬問題的意見;

8、買受人有無再行轉讓的行為;

9、房屋有無裝修,有無翻建、擴建等情形,有無翻擴建的合法根據;

10、現房屋使用人有無其他住所,是否具備騰房條件。

從司法實踐中,一般只要是雙方意思真實,志願平等,又不違反法律的規定的情況之下,都會維護購買者的權利。所以只要不是第二種,買賣20年,只要不違反法律,一般都會維護購買者的權利。

農村宅基地買賣是否合法有效,需要看是與什麼樣的人交易,如果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雙方的交易只要不違反法律,就是有效的,而城鎮居民不能購買農村宅基地,購買無效。所以農村宅基地買賣20年反悔,要分情況對待。以上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如果大家還有什麼需要可以致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