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宅基地>

自家宅基地建房

宅基地 閱讀(1.57W)
自家宅基地建房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自家宅基地建房法規是怎樣的啊?

1、宅基地在審批範圍內

宅基地佔用了耕地或其它集體用地,但沒有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在本次農村宅基地確權中,這樣的宅基地是不給予確權的,即使建了住房,也會按違建處理。

2、戶口遷出後不能新建住房

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只有村集體組織成員才能擁有宅基地使用的權利,而對於一些戶口遷出的農民,雖然沒有收回宅基地,但也不能翻建住房。

3、“一戶多宅”必須確定一戶宅基地

因歷史原因、戶口遷出造成“一戶多宅”的農民家庭,只能確立一處宅基地,多出的宅基地不能翻建或新建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