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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鄉村強拆危房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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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鄉村強拆危房怎麼辦?

我國的鄉村強拆危房怎麼辦?

拆遷之前,農民首先要搞清楚拆遷行為是否合法,只有在合法進行的專案中才可以啟動強拆程式,即使是強拆也要按正當許可權、合法流程進行。強拆又分為“行政強拆”與“司法強拆”兩種,行政強拆主要針對違章建築,而司法強拆則針對合法建築。

合法強拆是遵循法定程式的,相關規定解釋,強拆作為具體行政行為,執行的形態有非訴執行和訴訟執行兩種。非訴執行就是行政機關申請強拆及權利人。而訴訟執行主要是指具體行政行為被依法提起訴訟後,待裁判文書生效以後由法院的執行機構執行的情形。被拆遷人的房屋被合法強拆,可以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程式提出執行異議,法院會就此執行異議進行審查或舉行聽證,並最終作出裁定。

如果是非法強拆,被拆遷人可以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並保留送達回執。選擇適當的時機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為的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同時也可以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忙。

1、強拆的前提是拆遷合法,最主要的是土地依法徵收,其次是強拆遷程式合法。

2、房屋拆遷的相關檔案和許可證件要齊全,要有《拆遷許可證》、拆遷公告、房屋拆遷的拆遷人委託評估。

3、房屋拆遷要制定詳細的拆遷補償規定,給被拆遷人做好宣傳講解相關政策的工作,同時房屋拆遷要與被拆遷人協商並簽定拆遷補償協議

4、房屋拆遷對未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一方申請行政裁決。

5、採取強制拆遷之前要進行申請,走合法的流程,獲得許可後才可執行,不可違法強拆。

《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該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造成損害的,有權請求賠償”。

《人民警察法》第二條規定,人民警察的任務之一是“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

《國家賠償法》第四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最高法院在《關於公安機關不履行法定行政職責是否承擔行政賠償責任問題批覆》中明確規定,“由於公安機關不履行法定行政職責,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應當承擔行政賠償責任”。

在我國,如果農村的房子在拆遷時,政府要與被拆遷人反覆協商,尋找最好的解決辦法。即使因為特殊原因需要強拆,也要符合法律規定,走合法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