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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徵地拆遷土地房屋徵收協議如何約定賠償?

土地徵收 閱讀(3.3W)

高速公路徵地拆遷土地房屋徵收協議約定賠償的標準

高速公路徵地拆遷土地房屋徵收協議如何約定賠償?

1、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以高速公路施工圖為依據,以業主單位現場放線確定的邊溝丈量為準。

2、徵收土地的面積:以手工實地丈量、登記的面積為計算依據,全線總面積正負誤差不超過3%。

3、徵收土地的地類:以土地現狀地類為基礎,以土地利用現狀圖斑、實地勘測的結果及相關政策為依據。

4、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照湘政辦發〔2005〕47號、湘政辦函〔2008〕159號、婁政發〔2003〕29號檔案執行。高速公路建設徵收耕地補償年產值按中值計算,一般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按16倍計算,基本農田按25倍計算。基本農田面積按耕地面積的89.47%確定。其他地類按湘政辦發〔2005〕47號、婁政發〔2003〕29號檔案執行。

徵地計費標準依據本地區前三年的統計資料,並經典型抽樣調查後,核定不同型別土地的平均畝產量,以平均畝產量乘以農作物綜合單價計算平均畝產值。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依該地塊的畝平均年產值乘以相應倍數計算。

根據人民政府徵地工作安排,徵用農村集體土地,土地補償費為畝年均產值的6倍,安置補助費為畝年均產值的15倍。

5、房屋拆遷補償及地上附屬設施、零星果木的補償按婁政發〔2008〕3號檔案執行。凡地上附屬設施由業主恢復功能的不予補償。

6、退耕還林土地的補償費:先按旱土年產值的16倍計算。如省人民政府有新的補償政策,按新標準執行。

7、房屋拆遷安置標準:房屋拆遷安置的新宅基地按照婁政發〔2008〕3號檔案的規定,異地新建的,按佔多少還多少,每戶建築佔地面積最多不超過180平方米的標準確定。其通水、通電、通路、場地平整及基礎工程費,按婁政發〔2008〕3號檔案標準執行,由業主與各縣(市、區)包乾,市指揮部協調。宅基地報批及辦證費按1500元/戶的標準,由基層國土所統一辦理。

8、還塘(不含人工修建水庫和大型水庫)包乾費標準:對徵收的水塘,按照3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償,由被徵地村組自行造塘。另增加3元/平方米為個案處理費,由各縣(市、區)包乾使用。

9、移葬墳的補償標準:按照各市級檔案標準補償。

以上就是高速公路徵地拆遷土地房屋徵收協議中約定賠償的法律規定,也就是說當高速公路需要徵用我們的土地或者房屋拆遷時,實施當地的政府部門均應該按照這些標準來進行相關的徵地拆遷賠償,否則均應當視為舞弊貪汙的性質,當事人也可以到相關部門進行舉報來維護自己應得的利益。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張家界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