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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土地轉讓手續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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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業土地轉讓手續是怎麼樣的?

工業土地轉讓手續是怎麼樣的?

1、交易雙方提出轉讓、受讓申請 交易當事人申請辦理轉讓手續的同時,還應提供轉讓協議、土地使用證、宗地界址點圖、建築物產權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委託書、身份證明等資料。

2、審查,接到申請後,承辦人應對資料及宗地情況進行詳細審查瞭解,凡未按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權屬不清、四鄰有糾紛的等不予辦理轉讓手續,並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轉讓當事人。 如改變土地用途須有規劃部門意見。轉讓時需分割建築物的應有房產主管部門意見。

3、現場勘查 現場勘察應與有關資料對照核實。如需分割轉讓,應考慮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項權利等因素,並製圖確定四至、面積,必要時需經四鄰簽章認可。

4、地價評估,並提供報告書 稽核評估報告與轉讓協議,轉讓價明顯低於市價的,建議市府優先購買;價格過高的,可建議採取必要調控措施。

5、填寫轉讓審批表 認真核對原批准檔案、評估報告、規劃意見等資料,用途、價額、年期等內容填寫要完整、準確、字跡工整。

6、審批 審批內容包括費用表及轉讓審批表。費用表須經所長簽字後,經辦人攜完整轉讓檔案與轉讓審批表等報中心及局領導審查批准。

7、交納有關稅費

8、登記編號審批後,也可在審批前到產權科對補簽出讓合同及審批表編號。轉讓檔案、留產權科統一儲存,按年度繳檔案室。

二、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式規定是什麼?

工業專案行業門類多,對產業政策、環保標準、產業佈局結構和生產技術水平要求高。各地要在堅持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工業用地的特點,合理選擇出讓方式,進一步細化政策措施。

(一)各地要嚴格執行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制度,凡屬於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後由政府供應的工業用地,政府收回、收購國有土地使用權後重新供應的工業用地,必須採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公開確定土地價格和土地使用權人。

(二)各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國家產業政策、土地供應政策、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目標、土地市場狀況和土地供應潛力等,科學編制土地出讓計劃,明確工業用地的供應規模、功能佈局和供應時序,經批准的出讓計劃要及時向社會公佈。各地要支援中小企業發展,在土地出讓計劃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土地用於中小企業開發利用,特別是建設多層標準廠房。

(三)為充分了解工業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出讓進度和出讓規模,各地要大力推進工業用地預申請制度,加快制定工業用地預申請政策措施和操作程式。對列入市、縣土地出讓計劃的工業用地,要及時將具備出讓條件地塊的位置、面積、產業要求、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條件(功能分割槽)等資訊向社會發布,接受用地申請。單位和個人對擬出讓的地塊有使用意向,所承諾支付的土地價格和土地使用條件符合規定的,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適時組織掛牌或拍賣出讓活動。

現實生活當中經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人員將工業用途的土地進行轉讓,這種轉讓手續的辦理必須是合乎法律規定,也就是需要按照法律當中所規定的流程來完成,首先由當事人自己提出申請之後,等待相應的工作人員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