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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區徵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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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區徵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實施細則

浦口區徵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實施細則

根據《南京市徵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南京市徵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實施細則》、《南京市浦口區徵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拆遷補償安置方式:根據《辦法》第八條規定,徵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統拆統建兩種。具體實施範圍如下:

一、貨幣補償的實施範圍。

用地位於泰山街道、頂山街道、沿江街道、盤城街道、江浦街道行政區範圍內的,實行貨幣補償。

用地位於橋林街道、湯泉街道、星甸街道、永寧街道、老山林場、湯泉農場、珍珠泉度假區範圍內徵地中撤銷村民小組建制的,實行貨幣補償;未撤銷村民小組建制但有條件實行貨幣補償的,可以實行貨幣補償。

二、統拆統建的實施範圍。

用地位於橋林街道、湯泉街道、星甸街道、永寧街道行政區範圍內,在徵地中未撤銷村民小組建制的,且被拆遷人仍可從事農業生產,又無拆遷安置房供應的拆遷專案,在符合都市計畫、土地利用規劃、村鎮規劃的前提下,可以實行統拆統建。非住宅房屋拆遷實行貨幣補償。

三、補償款項。

住宅房屋拆遷實行貨幣補償或統拆統建的,對被拆遷人的貨幣補償款包括6項:

1、拆遷補償款;

2、裝修補償款;

3、搬家費、過渡費;

4、電話、有線電視、空調等拆移補償費;

5、圍牆、地坪、道路補償費;

6、提前搬家獎勵費。

其中,實行貨幣補償的,拆遷補償款包括:

①原房補償款;

②購房補償款;

③區位補償款。

實行統拆統建的,拆遷補償款包括:

①原房補償款;

②建房補助款。

非住宅房屋拆遷,對被拆遷人的貨幣補償款包括7項:

1、拆遷補償款;

2、裝修補償費;

3、電話、有線電視、空調等拆移補償費;

4、圍牆、地坪、道路補償費;

5、裝置拆除、安裝、搬遷費用;

6、業補償費;

7、無法進行搬遷和再次安裝使用裝置的補償。

四、費用支付。

住宅房屋拆遷實行貨幣補償,被拆遷人放棄申購拆遷安置房並經公證的,可以領取貨幣補償款。被拆遷人申購拆遷安置房的,其貨幣補償款中的拆遷補償款由拆遷實施單位直接支付到拆遷安置房建設方,作為被拆遷人的購房款,實行專戶管理;其貨幣補償款中的其他補償費用由拆遷實施單位支付給被拆遷人。原則上被拆遷人只能使用拆遷補償款申購拆遷安置房,其他補償費用均不得計入購房款。

住宅房屋拆遷實行統拆統建的,其貨幣補償款中的拆遷補償款由拆遷實施單位直接支付到統拆統建專門賬戶,作為建房費用,不支付給被拆遷人;貨幣補償款中的其他補償費用由拆遷實施單位支付給被拆遷人。《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公用設施配套費和可能發生的辦理農轉用手續等費用,由拆遷人支付到統拆統建專門帳戶,實行專款專用。

按前述規定將被拆遷人拆遷補償款直接支付到拆遷安置房建設方的,其利息歸被拆遷人,在拆遷安置房交房時由拆遷安置房建設方與其結算。計息期限自被拆遷房屋交房之日起,至拆遷安置房交房之日止一次性支付(以安置房鑰匙交付為準),計息標準按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執行,不足半年按半年期計算,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期的利率標準計算,支付方式以此類推計算。

非住宅房屋拆遷,貨幣補償款由拆遷實施單位支付給被拆遷人。

以上是小編對於浦口區徵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實施細則中的拆遷補償安置方式的總結,拆遷方與被拆遷人都因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來進行拆遷事宜,獲得應有的補償。依照法律辦事,才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