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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舊房拆遷中怎麼來認定被拆遷人?

房屋拆遷 閱讀(1.84W)

一、在舊房拆遷中怎麼來認定被拆遷人?

在舊房拆遷中怎麼來認定被拆遷人?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房屋徵收部門在實施拆遷前會對被拆遷人進行調查,被拆遷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房屋登記了誰的名字,誰就是被拆遷人。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第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徵收範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徵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向被徵收人公佈。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房屋拆遷的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 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 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2、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 沒有提供週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對於舊房拆遷的相關情況應當嚴格對照拆遷標準上的相關賠償情況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被拆遷人的認定上,並不能以現居住人來進行認定,必須按照實際的產權人來進行處理和認定,具體情況應當由拆遷部門根據實際來進行認定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