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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證可以嗎

土地承包 閱讀(1.79W)

一、辦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證可以嗎

辦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證可以嗎

老房子沒有土地使用證的時候,可以依法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證。

(一)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的法律依據

1、我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

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規定。

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登出登記。

為了能夠充分保證“農村村民居者有其屋”我國法律針對宅基地的轉讓給予了嚴格的限制性的規定。

2、《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但是法律並不禁止農村村民住房的轉讓,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權是可以轉讓的,而“地隨房走”是我國現行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因此,法律是允許房屋同宅基地使用權的一併轉讓,只是禁止單獨的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

二、土地使用證辦理的流程

1、向村委會寫出書面申請。

村委會根據村民大會討論的意見,經村委會審查同意後,張榜公佈,張榜七日無異議後,上報審批宅基地名單。

2、填寫申請表:村委會同意後,由村負責填寫《宅基用地呈批書》簽署意見,村長簽字,蓋村委會公章。

3、鄉鎮政府稽核:鄉鎮政府根據上報資料到現場進行勘測,經審查合格後,由國土資源所長簽字、主管鄉(鎮)長簽署意見並蓋鄉(鎮)政府章,然後上報縣國土資源局。

4、縣國土資源局接件後,進行資料稽核併到現場進行勘測。

5、稽核、勘測合格後,報縣政府進行審批。

6、審批後張榜公示7日無異議的,國土資源所到現場定點放線,准予開工建設。

7、建設完工後,報國土資源所驗收。經驗收合格後,由農房科組織相關材料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綜上所述,對於辦理老房子的土地使用證是可以的,如果老房子沒有土地使用證的話還是應該儘早去辦理,也可以依法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只有在經過依法登記之後,該土地使用權才會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