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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是如何辦理的?

土地承包 閱讀(3.02W)

國家規定的土地使用權不僅人民可以享有,其他組織或者企業機構都可以享有。並且國家對於不同的土地性質有不同的土地使用權管理辦法。但是這些管理辦法中都規定了在享有土地使用權之後,需要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理,方便國家有關機關的管理。那麼,國有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是如何辦理的?

國有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是如何辦理的?

一、國有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是如何辦理的?

(一)申請登記。由用地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科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築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檔案。

(二)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到實地調查,全面核實土地登記申請的內容,計算宗地面積,繪製宗地圖。

(三)權屬稽核。由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用途權屬來源、宗地面積等進行稽核。

(四)註冊登記。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和《土地使用證》。

(五)頒發土地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使用證》。

二、國有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是什麼?

人們通常將購買商品房關注的焦點放在房屋質量及房產所有權證上,而忽略了另一項重要權利,即房產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於我國實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購置房地產時只是取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人們通常對土地使用權問題是漠視的,並想當然地認為土地是房屋的附屬,取得了房產的所有權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權。其實,房產所有權和房產土地使用權之間並無法律上當然的附屬關係。如果忽視土地使用權,勢必會給住宅地產購置及交易帶來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三條 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土地登記資料可以公開查詢。

確認林地、草原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確認水面、灘塗的養殖使用權,分別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土地使用權證就是人民或者企業組織享有土地使用權的一種憑證。當人們在擁有土地使用權之後就需要對土地使用權證進行辦理。針對於國有建設用地,我們就需要知道國有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理程式,這樣做的好處就是能夠方便國家對土地的管理和人民對土地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