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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土地使用權的稅費應具體繳納哪些稅費?

土地承包 閱讀(2.75W)

隨著社會的逐步發展,土地受讓也變得越來越常見。有的人需要將自己擁有的土地轉讓出去,當然也有一部分人為自己承包土地,在土地受讓的過程中,土地受讓方不僅需要辦理轉讓土地使用權的相關手續,同時也需要繳納一定的稅費,也就是受讓土地使用權的稅費。

受讓土地使用權的稅費應具體繳納哪些稅費?

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Land Use Rights)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裡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2011年1月,一則“土地使用期滿後會無償收回”的訊息引起各方關注。土地使用權與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法規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受讓土地使用權的稅費:

1、營業稅

根據2003年1月15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 第三條第二十款之規定,單位和個人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餘額為營業額,按照5%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以上述營業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按照5%(納稅人在縣城、鎮的)和3%的稅率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3、土地增值稅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法定的扣除額後的餘額為土地增值額,按照累進稅率徵收土地增值稅。

法定的扣除額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可以有三種形式: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以行政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按規定補繳的出讓金;以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支付的地價款。

(二)與轉讓土地使用權相關的稅金

指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也可視同稅金扣除。

土地增值稅採取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具體標準如下:

級數土地增值額稅率(%)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專案金額50%的部分30

增值額超過扣除專案金額50%未超過100%的40

增值額超過扣除專案金額100%未超過200%的50

增值額超過扣除專案金額200%的部分60

注:若稅務機關發現以上資料不夠真實,會要求對轉讓價格或扣除費用進行評估。

4、企業所得稅

按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和土地增值稅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一般按照2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5、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屬於產權轉移書據,以合用中的金額為計稅依據,按5%的稅率徵收印花稅。

在進行土地轉讓時,我們必須按照國家的規定程式簽訂合同或者政策,與此同時也需要出具一些相關的證件和材料,然後交至相關部門稽核,就可以辦理土地轉讓了。除此之外,依法納稅也是必須要做的,作為土地使用權受讓方,要繳納各種稅費也就是土地使用權的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