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規模納稅人土地使用權的稅費有哪些?
規模納稅人土地使用權的稅費有: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在進行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時候,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和土地使用權受讓方都需要承擔一定的稅費。出讓方進行土地使用權轉讓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
二、具體情況
1、營業稅
根據2003年1月15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二十款之規定,單位和個人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餘額為營業額,按照5%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以上述營業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按照5%(納稅人在縣城、鎮的)和3%的稅率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3、土地增值稅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法定的扣除額後的餘額為土地增值額,按照累進稅率徵收土地增值稅。
法定的扣除額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可以有三種形式: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以行政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按規定補繳的出讓金;以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支付的地價款。
(二)與轉讓土地使用權相關的稅金
指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也可視同稅金扣除。
土地增值稅採取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具體標準如下:
級數土地增值額稅率(%)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專案金額50%的部分30
增值額超過扣除專案金額50%未超過100%的40
增值額超過扣除專案金額100%未超過200%的50
增值額超過扣除專案金額200%的部分60
注:若稅務機關發現以上資料不夠真實,會要求對轉讓價格或扣除費用進行評估。
4、企業所得稅
按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和土地增值稅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一般按照2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5、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屬於產權轉移書據,以合同中的金額為計稅依據,按0.5‰的稅率徵收印花稅。
需要明確的是,國家在根據經濟建設需要時,可以對土地的使用權進行轉讓,因為根據法律的規定,土地的所有權是屬於國家和集體的,任何個人或者公司企業都不能獲得土地的所有權,但可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而後對土地進行合理的開發利用,但需要交納相關的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