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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上新增孫子是否可以

土地承包 閱讀(1.41W)

老一輩人對於隔代人的感情總是非常深厚的,就比如爺爺奶奶對孫子的感情就是如此。所以在生活當中,有很多老人想要將自己的土地使用權在將來留給自己的孫子,土地使用權的問題關鍵就在於土地使用證。小編身邊也有老人諮詢過一個問題就是,土地使用證上新增孫子是否可以?

土地使用證上新增孫子是否可以

一、土地使用證上新增孫子是否可以?

土地使用證上只能寫一個法人或者自然人的名字,不可能有第二人的。

1、爺爺奶奶可以與孫子之間形成產權變更協議

(1)孫子是成年人的,可以是買賣,也可以是贈與。

(2)孫子是未成年人的,可以接受純獲利性質的贈與,由其合法監護人協助辦理。

2、產權變更協議可以是買賣協議,也可以是贈與合同。買賣和贈與的過戶稅金有所不同,各有利弊,可以自行選擇;

3、如果採用贈與方式的話,還需要對贈與合同先進行公證才可以的。

二、土地使用證過戶給孫子需要準備的材料

1、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變更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

土地登記申請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影印件(驗原件)、身份證雙面影印件(第二代雙面影印)驗原件,特殊情況附書面說明。

2、因繼承、贈與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公證書》(原件)

三、土地使用證過戶給孫子的辦理

1、攜帶原產權證和變更前、後涉及到的所有產權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的原件和影印件到房地產交易部門辦理產權變更過戶手續即可。

2、祖孫之間的房產關係,不應該是所謂的遺囑過戶或轉讓過戶,可以運用直系親屬的繼承過戶來實現,這樣過戶,不產生交易稅等其他費用,需要出示爺爺奶奶房地產的合法證明、祖孫的戶籍關係、身份證明,直系親屬簽署經法律公證證明,就可以到當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

因為土地使用證不同於房產證。在我國土地使用證這種證件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所以爺爺奶奶如果想要將土地使用權留給孫子的話,只能將土地使用證的名字改為孫子的名字,而不能在原有名字的情形下,後面再新增孫子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