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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怎樣進行辦理

土地承包 閱讀(3.14W)

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怎樣進行辦理

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怎樣進行辦理

土地使用者應按照以程式辦理:

(一)土地登記申請。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記機關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地籍調查。包括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兩部分。權屬調查包括核實土地權屬來源,認定土地權屬界線、設立權屬界讓等內容。地籍測量分兩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測量;第二步地籍勘丈。

(三)權屬稽核。內容有: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資格稽核;宗地自然狀況稽核;土地權屬來源,權屬性質和土地使用期限的稽核。

(四)註冊登記。由土地登記機關按照人民政府對土地登記的批准意見,對批准土地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或他項權利進行登記、裝簿、造冊、繕證。

(五)頒發證書。由土地管理部門向領證人分送領證通知。

土地使用證的概述

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可見,土地使用證在中國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中國的土地分為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國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證也包括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證內各項資料和編號,如單位名稱、四至、土地數量、位置、土地變更等,必須與土地登記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證附圖可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底圖或地籍圖透繪獲得。隨著面積和界線的變更,附圖也應作相應改動。

對於當事人來說土地使用證是非常重要的物權,不按合同辦出土地使用證就是開發商違約和對業主“權力”的侵犯。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僅是住宅不動產的物權的組成部分,一旦缺失此類證件就會導致自己的利益維護缺少一定的法律支援,從而給自己帶來利益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