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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流轉是如何規定的

土地承包 閱讀(2.25W)

農村土地流轉一般指土地流轉。土地流轉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將土地進行流轉的,應當簽訂流轉合同。
另外,土地承包經營權凡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採取轉包、租賃、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土地流轉合同要經過鄉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鑑證。有條件的經雙方同意,可由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條,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以自主決定依法採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

農村土地流轉是如何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