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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轉讓後的徵地補償款歸誰?

土地承包 閱讀(1.37W)

一、農村土地轉讓後的徵地補償款歸誰?

農村土地轉讓後的徵地補償款歸誰?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轉讓後,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關係,受讓方與發包方形成新的承包關係,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主體發生變更,受讓方成為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土地被徵收後,受讓方有權享有相應的土地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是指因國家徵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補償。土地被徵收後,不僅需要對土地所有權人進行補償,還需要對用益物權人即土地承包經營權人進行補償。

二、徵地補償費包括哪些?

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三、徵地補償費用如何計算?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

土地轉讓後原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會相應的喪失。在轉讓範圍內,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關係,受讓方與發包方形成新的承包關係,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主體發生變更,所以受讓方成為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享有轉讓土地被徵收時所對應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

按照法律規定,土地經流轉後由他人承包經營的,標誌著新的承包關係建立,受讓方享有種植土地、獲取收益的權益。土地流轉後徵地補償費用也應該由受讓方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