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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書辦理的程式是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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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最近表示想要辦理相關的土地使用證書,但是市場上有不少的廣告聲稱可以代為辦理,但是不同的商家所需要的材料卻有些不太一樣,而且註明的辦理程式也有些不一樣的地方,這讓不少人開始有些為難,不知道如何選擇相應的代辦機構,那麼土地使用證書辦理的程式是什麼樣的?

土地使用證書辦理的程式是什麼樣的?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式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稽核——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土地使用權利人身份證或戶口冊影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權屬證明材料 ( 政府行文 )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建設用地批准書 (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

6 、批准用地繳稅費發票或罰款收據影印件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式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書——地籍調查——權屬稽核——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3 、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 ( 政府材料 ) ;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

6 、建設用地批准書 (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 ;

7 、批准用地繳稅費發票或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

委託代理人申請土地登記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部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其實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所熟知的土地使用證書的辦理程式,確實是需要根據所辦證書的不同型別來區分相關的 辦理程式的,而且值得一提的是,不同的辦理程式所對應的需要的辦理材料也是有一定的區別的,也就是說在辦理相關的證書的市時候,對於土地所有權的歸屬的不同,所對應的辦理程式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