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土地承包>

土地使用證可不可以繼承

土地承包 閱讀(2.05W)

土地使用證不可以繼承。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我國實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任何組織或個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不可能取得所有權,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權的繼承問題。也就是說,土地使用權證不屬於個人合法財產,所以是不能繼承的,但土地承包收益是可以繼承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土地使用證可不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