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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知道土地使用年限 | 到期了怎麼辦?

土地承包 閱讀(1.94W)

我國的土地所有權歸屬於國家,我們只能使用土地,而且大部分是有償使用,土地的價值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也變得越來越大,由於國家的土地使用面積有限,為了更好的發揮土地的利用價值,國家對土地的用途進行了劃分,不同的土地的用途土地使用年限也不一致,那麼怎麼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呢,下文中本站小編為大家解答。

怎麼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麼辦?

一、土地使用年限的確定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籤合同才知道使用年限是50年,而且從2006年算起,他們解釋說是2008年之前買的土地,我想還沒有住就過去了8年,這樣算是對的。

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從政府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權開始計算,不是從你買到房子之日開始計算的。

二、怎麼知道土地使用年限

在購買商品房時要通過檢視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是到相關部門查詢瞭解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麼辦?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處理有以下幾種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國家也可徵用,但應就剩餘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進行補償。

土地使用年限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人來說有很大的價值,因為土地使用權是有償取得的,所以較長時間的土地使用年限更加有經濟價值,通過了解怎麼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大家在進行房產交易或者其他的土地使用權交易過程中可以更好的把握土地的價值,這樣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