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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轉讓公證程式需要嗎?

土地承包 閱讀(2.52W)

一、農村土地轉讓公證程式需要嗎?

農村土地轉讓公證程式需要嗎?

不需要公證。但公證後,法律效力更高。

《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

1、第三十二條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2、第三十四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3、第三十七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4、第三十八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互換、轉讓方式流轉,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公證流程是怎麼樣的?

土地使用權轉讓,一般經公證機關進行公證證明,基本規則如下。

(1)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屬實、有效。

(2)當事人的辦證目的。

(3)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合同內容應包括:

①當事人雙方的名稱、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②轉讓人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依據與方式;

③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依據與方式;

④被轉讓土地的位置、面積、用途和其他地上物、附著物;

⑤地上物及其他附著物是否轉讓的規定;

⑥轉讓期限;

⑦轉讓金數額及支付的幣種、方式、時間;

⑧違約責任;

⑨其他事項。

(4)合同規定的土地使用地塊、條件、用途及期限,是否與出讓合同和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義務相符。轉讓活動不對國家土地所有權產生任何影響。

(5)轉讓方是否已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和利用土地。依各國通例,轉讓方須在對土地進行一定開發之後,才能轉讓其權利。中國法律亦嚴厲禁止炒買炒賣土地的和赤。

(6)轉讓價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轉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應與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聯絡,做出調整。中國法律規定,國家在土地使用權買賣交易中有先買權。國家的優先購買權為一項法定權利,不依當事人約定,當事人也不能以約定加以剝奪。這項權利適用於一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買賣。

(7)土地用途。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應當徵得出讓方同意,即報經土地管理部門、都市計畫部門批准,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8)登記。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為不動產物權的變更,須辦理登記手續。

(9)被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有無出租情況。承租人具有物權性質的租賃權。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出租人可以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依出售、交換、贈與、繼承方式),但這一行為不能消滅租賃權,承租人仍可對新的土地使用權享有者主張租賃權。同時,承租人還有先買權,即土地使用權享有者將土地使用權出售時,承租具有在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10)土地使用權有無抵押情況。中國法律規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抵押時,地上建築物、附著物隨之抵押。以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只能抵押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的餘期使用權。如果轉讓方已將土地使用權抵押,則抵押權人具有優先權。

綜合上面所說的,農村土地轉讓是否需要公證是根據當事人的意願來進行確定,一般法律上是沒有規定必須要進行公證,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但選擇公證的話,那麼所存在的法律效率會更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