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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拆遷補償案例有什麼內容?

企業拆遷 閱讀(2.15W)

拆遷不僅會關係到個人住房,現在國家正在加快城鎮化的步伐,一些企業也會被例如拆遷的隊伍。我們在分析房屋拆遷補償這一問題中,參考一些實際的案列有助於我們更深入的理解它的內在,從而幫助我們解決實際的問題。本站的小編在本文中主要為你介紹企業拆遷補償案例

企業拆遷補償案例有什麼內容?

一、案情簡介

荊號(化名)在吉林市昌邑區站前街中康路開有一家大賓館,大約1000多平米,由於緊靠吉林火車站,地理位置優越,生意一直比較紅火,由於這幾年吉林市房地產行業大漲,再加上這塊土地的位置優越,早已被開發商盯上了這塊肥肉,終於2012年,當地政府終於開始了拆遷工作,賓館面臨拆遷,由於拆遷部門給出的拆遷補償價格遠低於荊某的損失,雙方一直沒有達成協議。今年3月份,拆遷部門就雙方拆遷補償糾紛申請吉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進行了裁決,並且在此後拆遷公司又給他斷水斷電,想要逼迫他們從這裡搬走。荊號在當地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怎麼能嚥下這口窩囊氣,經過甄選不遠千里來到北京找到了李三勇拆遷律師團隊,希望律師團憑藉專業的知識幫助自己討回公道,維權訴訟的大幕就此拉開。

二、兵出多路,打下勝利基礎

律師團接手此案後,憑藉專業知識,立即分兵數路,從多個方向對這次裁決進行圍剿,這些努力也會以後的訴訟的勝利提供了良好保障。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拆遷律師團首先針對政府資訊進行法律調查,查清拆遷資訊,為拆遷維權提供保障,緊接著,又對拆遷許可證提起復議,在著手應對行政裁決的同時,主動發起進攻,針對拆遷許可證的違法展開凌厲攻勢。

做完以上安排後,律師團這才正面對決行政裁決,在庭審中,直指對方諸多違法之處,如該立項審批檔案不是由發改委作出的,而是市棚改辦,明顯的主體不適格,針對房屋的價格的評估不能反映其實際價值,明視訊記憶體在弄虛作假的情形,評估方法上也存在錯誤,顯然以“好”充“次”,故意壓低房屋價格。

可以說,經過律師團的調查和論證,吉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在進行裁決時,是非對錯,一目瞭然,城鄉建設委員會卻置法律與事實不顧,下達了明顯錯誤的“行政裁決書”。面對這樣的情況,律師團不是第一次碰見,律師們早有準備,維權之路只是剛剛開始。

三、致命一擊,維權漂亮收官

到了今年六月,雙方經過短暫休整後,對決再次展開。拆遷部門又一次挑起事端,依據吉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下達的“行政裁決書”,申請當地法院強制執行拆遷,欲強制拆除委託人的賓館,緊接著委託人便收到法院出具的行政裁定書,強制拆遷迫在眉睫。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孰不知,這早已落入律師團的計算之中,一拿到這份法院出具的“行政裁定”,律師團立即向法院申請複議。複議過程中,律師團在前面所做的鋪墊終於開始發力。該案之外,針對拆遷許可證的訴訟和針對先前建設委員會的複議正在進行;該案之內,律師團據理力爭,指出對方的違法之處,如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徵收部門才可以提強制執行,但我方已經就先前的裁決提起復議且正在進行,行政機關沒有履行告知義務等。

“利劍出鞘,終於建功”,在律師團的案多方維權下,判決結果尚未出來時,房屋拆遷部門就主動找到了委託人,答應限期解決委託人先前的要求,拆遷補償最終提高了200多萬,政府對賓館的拆遷提供方面,委託人才在補償協議上簽字。面對拆遷部門的妥協,律師團最終揚眉吐氣,為委託人爭取到滿意的結果。

以上是小編為你做的介紹,關於“企業拆遷補償案例”這一問題你是否清楚瞭解呢。小編為你總結至此,上述案件中,主要是企業和徵收部門之間的矛盾,律師團隊之所以能夠成功,是因為他們抓住了拆遷許可證違法這一行為,逐漸深入,提出徵收人在什麼情況下,徵收部門才能強制執行等問題。以上案例說明,在面對此類拆遷問題,雖然拆遷部門作為強勢的一方,但只要他們的行為具有違法性,那麼被拆遷方還是可以抓住把柄的,重點在於證據的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