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拆遷安置>

一般拆遷開庭屬於民事糾紛嗎?

拆遷安置 閱讀(8.44K)

一、一般拆遷開庭屬於民事糾紛

一般拆遷開庭屬於民事糾紛嗎?

徵地拆遷糾紛屬於何種糾紛,要看具體情況而言。

1、當事人因不服徵地拆遷補償而與行政機關之間的糾紛屬於行政糾紛,因為當事人不服的是行政行為,被告是政行政單位,所以該類糾紛屬於行政糾紛;

2、因徵地拆遷補償安置,個人與個人,或者個人與其他單位之間的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屬於民事訴訟受案範圍。

二、拆遷民事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1、和解

糾紛當事人就民事糾紛自行協商並達成協議,從而消滅爭議。

2、調解

由第三方(調解組織)就糾紛對雙方當時人進行調停、說和,從而解決糾紛。調解達成的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但是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類似於合同,對雙方都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3、仲裁

財產糾紛雙方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委員會予以裁決。仲裁機構的性質為民間的組織,但是其所作裁決書具有法律約束力,並且具有強制執行力。

4、民事訴訟

通過人民法院在平等主體之間行使國家審判權,解決平等主體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糾紛。

和解是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沒有第三方介入,為私力救濟。調解、仲裁中介入的是第三方社會組織(調解委員會或仲裁機構),為社會救濟。民事訴訟中介入的是國家審判機關,為公立救濟。

三、房屋拆遷補償糾紛如何處理

(一)行政裁決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二)行政或司法強制

1、行政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拆遷管理部門提請公安部門強制拆遷。

2、司法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行政強制或司法強制只能選一種。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請或申請強制拆遷,必須非常慎重。

(三)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的約定的搬遷期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拆遷糾紛發生之後一定要及時的協商處理,而且要確定什麼原因引起的糾紛,對於不同的糾紛所存在的被告是完全不同的,與拆遷部門產生的糾紛那麼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所以,對於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依據的,只有提出的訴訟正確,法院才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