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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協議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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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施工協議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嗎?

安全施工協議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嗎?

安全施工協議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在實踐中民事糾紛的型別是比較多的,比較常見的民事糾紛包括勞動糾紛、合同糾紛、婚姻糾紛等,而民事糾紛解決的途徑有很多,而最有效力的是提起訴訟,但是一般來說民事糾紛是不屬於犯罪行為的,與刑事案件有著本質上的區別,不能夠進行混淆。

二、民事糾紛可以提起訴訟的條件是什麼?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民事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1、和解:糾紛當事人就民事糾紛自行協商並達成協議,從而消滅爭議。

2、調解:由第三方(調解組織)就糾紛對雙方當時人進行調停、說和,從而解決糾紛。調解達成的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但是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類似於合同,對雙方都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3、仲裁:財產糾紛雙方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委員會予以裁決。仲裁機構的性質為民間的組織,但是其所作裁決書具有法律約束力,並且具有強制執行力。

4、民事訴訟:通過人民法院在平等主體之間行使國家審判權,解決平等主體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糾紛。

和解是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沒有第三方介入,為私力救濟。調解、仲裁中介入的是第三方社會組織(調解委員會或仲裁機構),為社會救濟。民事訴訟中介入的是國家審判機關,為公立救濟。

安全施工協議糾紛是屬於民事糾紛的型別的,雙方需要先進行相應的協商,並且即使協商無效向法院提起了訴訟,法院也會派出工作人員進行相應的調解工作,調解如果能夠達成一致的,就不需要進行開庭的審理了。如果調解無效的,就需要繼續開庭審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