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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偷拆 | 信訪真的有用嗎?

拆遷安置 閱讀(2.62W)

一、遇到偷拆,信訪真的有用嗎?

遇到偷拆,信訪真的有用嗎?

根據《信訪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負責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式向有關機關提出;信訪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等的相關規定可知,信訪部門具有受理信訪,轉達信訪事項的職能,但不具備解決法律問題的職能,所以被拆遷人想通過信訪解決法律上的問題是不現實的。

所以信訪是一條解決民眾問題的途徑,但不是解決法律問題的途徑,我們之前寫過一篇關於“信法和信法的區別,不要在維權路上越走越遠”的文章,文中描述了兩者的權衡利弊,如果有需要了解的朋友可翻閱檢視。

二、如何應對偷拆

當得知自己的房屋被偷拆後,千萬不要茫然無措,也不要頭腦發熱做出衝動的舉措。

首先,被拆遷人要儘可能的保留證據,例如採取拍照、錄影的措施,拍照、錄影要儘可能全面、清晰。

其次,要及時報警,尋求警方幫助。我國110報警服務檯全天24小時受理群眾的電話報警、求助和投訴。其中,受理電話警情的範圍是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被強拆的房屋價值較大,應按刑事案件報警。

撥打110報警求助電話需要注意的幾個方面:

一是簡明扼要陳述情況。要講明所報警情發生的地點、時間、目前狀況等。如果是發生了違法強拆案件,要說清歹徒的人數、特徵,攜帶什麼作案工具,乘坐什麼交通工具。

二是如實反映事件的實際情況,不誇大,不歪曲。

三是儘量克服焦躁情緒,吐字清楚。

四是說清自己的名字和聯絡電話,以便公安機關與你保持聯絡。110答覆出警後,要在事發現場等候,詳細介紹情況,積極協助警方開展調查工作。

在有些地區,派出所接警後不出警或出警後不作為,導致許多被拆遷人認為報警無用。當遇到這種情況時,建議報警人首先在報警時進行電話錄音,以備事後查詢,其次,派出所出現場時要錄音錄影,或者要求派出所的人員做筆錄,儲存好派出所出警處置案情的過程,尤其是出警時間及處置過程。掌握了以上證據後可以尋找專業的拆遷維權律師依法針對派出所的行為採取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一般情況下當房屋所有人被非法入侵後,或者是被相關部門進行誤拆或者偷拆等情況下,被拆遷人是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在申請國家賠償是申請複議或者行政訴訟時一起提出的,由法院作出判決,當然可以先確定偷拆強拆的違法行為後再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