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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強拆信訪能夠維權嗎?

維權技巧 閱讀(2.91W)

一、房屋被強拆信訪能夠維權嗎?

房屋被強拆信訪能夠維權嗎?

依據我信訪條例的規定,房屋被強拆後如果通過其他的途徑不能解決問題的,是可以通過信訪的形式表現意願的,對維權是有幫助的。

《信訪條例》第十四條 信訪人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

(一)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

(三)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

(四)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

(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

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式向有關機關提出。

二、徵地補償費用的管理、歸屬

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徵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著物的所有者所有。

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集體所有的補償費用的使用收益分配辦法: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戶存放。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監督。分配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政府備案。

綜上所述,對於房屋被強拆的情況通過信訪的方式也是可以維權的,但首先不會選擇這個方式,最好能夠通過報警,或者提起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強拆的問題,信訪都是在其他解決方法不能解決問題的情況下才選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