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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房子拆遷糾紛怎麼辦

拆遷安置 閱讀(2.55W)
對於房子拆遷糾紛怎麼辦

一、對於房子拆遷糾紛怎麼辦?

對於房子拆遷糾紛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四條 被徵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二、房屋拆遷安置流程是怎樣的?

1、房屋徵收拆遷部門和被徵收人協商房屋拆遷安置問題,協商一致的,簽訂安置補償協議;

2、安置補償協議生效後,房屋徵收拆遷部門按安置協議的約定,對被徵收人進行安置補償;

3、就拆遷安置補償協商不成的,徵收部門作出徵收補償決定,當事人不服決定的,可以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執行,又不申請複議或者訴訟的,徵收部門可申請強制執行。

三、房子拆遷糾紛案件中司法強拆的流程有哪些?

1、徵地主管部門依法提出強拆申請。

2、人民法院經過審理作出書面執行裁定。

3、實施司法強拆,人民法院裁定準予執行的,一般由作出徵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執行。

四、房子拆遷糾紛案件中滿足哪些條件的法院才會作出強拆裁定?

1、被拆遷人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

2、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為前提;

3、必須對被徵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房。

行政拆遷是強制性的,但是,徵地拆遷的流程以及對房子進行拆遷時支付的補償金都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果違法拆遷,例如施工方用威脅、毆打、侮辱、私闖民宅等方式強迫被拆遷戶搬遷,因此造成的拆遷糾紛,是可以報警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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