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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拆遷房屋繼承糾紛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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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拆遷房屋繼承糾紛怎麼辦

一、對於拆遷房屋繼承糾紛怎麼辦?

發生拆遷房屋繼承糾紛的,可以自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處理方式】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拆遷房屋繼承糾紛適用專屬管轄嗎?

拆遷房屋繼承糾紛適用專屬管轄,適用專屬管轄的案件包括: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拆遷房屋的法定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四、拆遷房屋繼承糾紛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哪些?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拆遷安置房是公民的個人合法財產,在產權人去世以後,如果沒有遺囑,法定繼承人都有權利繼承遺產房。對於遺產房的產權歸屬產生爭議的,處理遺產房繼承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協商、調解等方法可以中斷遺產繼承糾紛的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