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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徵地補償標準如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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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南省徵地補償標準如何確定?

河南省徵地補償標準如何確定?

(一) 徵地補償

1、 徵收耕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 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徵收空閒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其他稅費

1、耕地佔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徵地管理費,按徵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佔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二、河南省房屋徵地補償安置方式

(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 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3)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徵地單位委託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公佈。

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補償安置 :

(1)對未轉為城鎮戶籍的被拆遷人應當按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安置:

(2)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範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並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

(3)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審批程式,按照國家和當地農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定執行。

(4)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被拆遷人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則應當是使被拆遷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遷而降低。

三、河南省年拆遷非居民房屋的補償

1、拆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與其他單位、個人共同舉辦的企業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由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

3、其他補償:還應當補償被拆遷人下列費用:

(1)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貨物運輸價格、裝置安裝價格計算的裝置搬遷和安裝費用。

(2)無法恢復使用的裝置按重置價結合成新結算的費用。

(3)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的適當補償。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屬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構築物的補償,按照當地有關地上附著物標準執行。

故而只會在當地具有司法效力,對於徵收單位來說,在徵收土地之前,需要按照既定的規定,制定徵地方案,在方案通過之後,才能將徵地工作加以落實,並且需要將徵地補償規定進行公佈。

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如今實施的徵地補償標準已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時調整,將不予通過用地審查。各類具體的價格補償標準由區縣物價局依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況進行定價。

雖然在我國各地,公民都不會享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土地作為一種生產資料,可以維持公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且在依法獲得土地的使用權時,也支付了出讓金,故而在徵收土地之時,必須要按照當地的相關規定,制定適宜的補償標準,各地的補償標準是存在著差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