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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開荒地徵地補償是怎麼規定的?

補償標準 閱讀(4.78K)

大多數人都會覺得荒地被開發的價值是不大的,而且任何投資者的心態都是希望通過開發相關專案以後儘快的回收本金並且盈利,可很明顯的相比使用一般的土地,開發農村的荒地這前期需要耽誤的時間就非常多了,投資成本也會加大。但是有人針對荒地開發所考慮的一個問題卻是,在農村開荒地徵地補償是怎麼規定的?

在農村開荒地徵地補償是怎麼規定的?

一、在農村開荒地徵地補償是怎麼規定的?

農村村民開荒地徵地有補償。

一般來說,如果是在村集體的支援下開墾荒地,荒地上所投入的人力物力應該得到相應的補償。

具體補償多少,並沒有完全統一的標準,地方上執行也不一樣,可以諮詢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確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資源進一步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做好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資源工作的通知》規定,治理開發農村集體所有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要嚴格執行誰治理、誰管護、誰受益的政策,國家在徵收已治理開發的“四荒”地時,對其治理開發成果要給予合理補償。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規定了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具體發放形式。

二、開荒地的所有權的法律依據

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及承包經營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中,對承包方所種植的林木及收穫的果實的所有權和因治理水土流失而新增加的土地使用權,應當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四條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適用本章規定。

第四十五條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應當簽訂承包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期限等,由雙方協商確定。以招標、拍賣方式承包的,承包費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以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費由雙方議定。

第四十六條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直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實行承包經營,也可以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折股分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後,再實行承包經營或者股份合作經營。 承包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

第四十七條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承包權。

我國有些地區對於開荒地的徵地可能補償的就非常少,具體的得到當地的土地管理的部門詳細諮詢才知道的,就算是對開荒地的徵地也有補償,可是我國各地方農村荒地的補償標準肯定差異比較大。而實際上能夠被投資者所看中的荒地,證明其還是具有一定的投資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