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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遷時 | 超佔部分的補貼屬於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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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遷時,超佔部分的補貼屬於誰?

拆遷宅基地補貼歸集體所有,不存在什麼超佔補貼,無論國之徵用、新農村改造、集體搬遷等等,宅基以上的地面付諸物補貼歸被拆遷戶所有,而土地徵補歸集體所有,無論宅基大小,收歸時一律平等!注:由於各地區的拆遷補貼執行情況不等,所以地方政府也會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拆遷補貼實行優惠於民!但要明確這不是宅基地補貼於你。要明確:土地是歸國家和集體所有,人民只有居住權,沒有所有權!

宅基地面積超標的處理方式:

由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對宅基地面積的規定標準存在一定差異,這主要與人口密度有關係,東部地區的人均宅基地面積小於西部地區,城市近郊的人均宅基地面積小於偏遠農村。目前已有部分地區規定,城市或城郊的宅基地標準面積在120平方米左右,農村宅基地標準面積在200平方米左右。對於超出宅基地標準面積的部分,超出2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不收取任何有償使用費,超出20~7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每年3元/平方米收取有償使用費,超出標準面積每增加50平方米收費標準提高3元/平方米。

具體繳納費用:

0~220平方米的部分不收費;

220~270平方米的部分3元/平方米,為150元;

270~320平方米的部分6元/平方米,為300元;

320~370平方米的部分9元/平方米,為450元;

370~420平方米的部分12元/平方米,為600元;

420~470平方米的部分15元/平方米,為750元;

470~504平方米的部分18元/平方米,為6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