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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鐵路徵地補償新標準是什麼?

補償標準 閱讀(3.17W)

尤其是我們現今的社會,鐵路發展的速度比較快,那也就意味著會要進行徵地來作為建鐵路,我覺得有必要,我們一起來討論一下2018年福建鐵路徵地補償新標準是什麼?根據相關的規定,徵地補償是按照土地以及安置的補助費來進行賠償的。具體我們往下看。

2021年福建鐵路徵地補償新標準是什麼?

鐵路佔地同樣屬於國家建設徵收農民集體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涉及的補償費用一共有4項,分別是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

1、土地補償費: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補償費為被徵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該費用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但是,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採取切實措施,使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因徵地而降低的要求,我國某些省份規定如果農民土地被徵用後再沒有土地可以耕種,那麼應當將土地補償費中的部分支付給失地農民。具體到你所在省份是否有類似規定,你應當向當地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查詢。

2、安置補助費:安置補助費為被徵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6倍。此款的支付要根據被徵地農民的選擇來確定,如果被徵地農民選擇貨幣安置,即要錢不要地,那麼此款應全額支付給被徵地農民;如果被徵地農民選擇調地安置,即村集體經濟組織從本村機動地中劃出土地給被徵地農民耕種,那麼此款應當由全村村民共同分配。當然,安置補助費4-6倍這個倍數不是不可變更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條第6款的規定,上述費用尚不足以使被徵地農民維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使安置補助費和土地補償費的總和達到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更是從保障民生出發,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達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徵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當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予以補貼。”

3、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則主要指被徵地農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產設施、水井以及其他附著於地表的各種附屬設施,其補償款一般按照評估價格來計算,直接支付給所有權人。至於評估,應由徵地機關指定中立的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來進行,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評估。

4、青苗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指被徵收土地上一季作物的產值,該款直接支付給具體的承包人。當然,這筆費用是否發生,要看徵地當時該地塊上是否有青苗存在,如果已經停耕,沒有種植任何作物,則不存在這筆費用。

由於你所說的專案尚未進行,因此,在今後你們需要注意一個關鍵的時間點,就是徵地機關什麼時候釋出預徵地公告。預徵地公告,就是徵地機關在徵地正式開始之前,向可能被徵地的區域釋出公告,宣佈此地將被徵地拆遷,在劃定範圍內涉及的相關權利人應維持現狀,不得再新增建築以及新增種植作物的公告。如果是在徵地機關預徵地公告發布後突擊搶種的作物,搶建的建築,在將來徵地時是不會得到任何補償的。

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文章中已經講述了關於徵地補償的最新標準,但是我們僅僅是討論了關於福建省當地的有關鐵路的徵地標準是什麼,如果你還想要了解更多的關於徵地補償的標準的話,還需要您隨時的來進行學習。以上就是關於福建鐵路徵地補償新標準等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