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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鐵路徵地補償標準2021年是怎麼樣的?

補償標準 閱讀(2.8W)

我們國家徵收土地的本質目的還是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發展,所以徵收土地的時候,公民都必須要積極的配合,當然會給予一定的補償,那麼,河北鐵路徵地補償標準是怎麼樣的?徵收土地本身價值的補償是按照徵收之前三年平均產值的倍數來進行計算的。

河北鐵路徵地補償標準2021年是怎麼樣的?

一、河北鐵路徵地補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中關於河北省徵地補償標準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 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倍至十倍。

徵收耕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倍至八倍。

徵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倍至五倍。

第三十九條 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倍至六倍。

徵收耕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倍至六倍,徵收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第四十條依照本條例第三十八條和第三十九條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後,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再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下列限額:

1、徵收耕地的,不得超過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2、徵收耕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不得超過該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五倍。

第四十一條 徵收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按當季作物的產值計算。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標準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二、徵地補償標準

徵地補償標準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範圍內,依據土地型別、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於徵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準。

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如今實施的徵地補償標準已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時調整,將不予通過用地審查。 各類具體的價格補償標準由區縣物價局依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況進行定價。

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當中,對這個徵地補償標準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比如說土地的補償費用,按照在被徵收之前的三年平均產值6-10倍來進行補償,當然,拆遷補償的具體標準的調整,是由市縣的人民政府來進行公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