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解答>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出質人和質權人是什麼意思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3.01W)

質押行為中,提供財產的人稱為出質人。質押權人又叫質權人,是指佔有財產,並在出質人不履行債務時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人。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出質人和質權人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