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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保全的風險該如何防範

債權人應密切關注債務人的動向,判斷債務人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轉移被查封、扣押的財產的情況,通過多種渠道掌握債務人的財產狀況。債權人可通過人民法院加強對債務人財產的調查核實。如果不起訴,必須與債務人落實還款計劃及相關有效的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條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申請財產保全,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確的被保全財產資訊。
當事人在訴訟中申請財產保全,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提供明確的被保全財產資訊,但提供了具體財產線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債權保全的風險該如何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