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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放棄其債權影響債權人的 | 債權人如何救濟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27W)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因此,債務人放棄其債權影響債權人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法條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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