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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權的行使主體是什麼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1.96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任意撤銷權的主體是贈與合同中的贈與人,而贈與合同中的受贈人是不享有贈與合同任意撤銷權的,這也是為了維護贈與合同中贈與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撤銷權的行使主體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