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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是什麼意思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8.91K)

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在合同法上叫做混同。混同是一種事實,即因一些客觀事實發生而產生的債權債務同歸一人,不必由當事人為意思表示。混同發生的原因主要有: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發生混同的主要原因。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