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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和債務承擔有何不同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1.45W)

債權債務是不能單獨出現的,有債權就一定會有債務。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債權轉讓和債務承擔有何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十三條

 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出票人或者與持票人的前手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辯事由而取得票據的除外。
票據債務人可以對不履行約定義務的與自己有直接債權債務關係的持票人,進行抗辯。
本法所稱抗辯,是指票據債務人根據本法規定對票據債權人拒絕履行義務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