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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債權轉讓債務承擔

債務債權 閱讀(2.54W)

債權債務關係中,當債權、債務符合一定的條件,就能夠進行轉讓與承擔。當然,債權轉讓與債務承擔的條件是不一樣的。那麼,你知道什麼是債權轉讓,什麼又是債務承擔嗎?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什麼是債權轉讓債務承擔

一、什麼是債權轉讓?

根據我國目前法律的規定,債權的轉讓僅存在於合同當中,即合同權利的讓與,指合同一方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質上仍然是一種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構成要件,即要求轉讓方和受讓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雙方債權轉讓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及損害國家、集體、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蓋不法的目的。合同權利轉讓的效果是原合同主體的變更,包括兩種情形:一、轉讓方退出原合同關係,由受讓人代替其債權人地位;二、轉讓方不退出原合同關係,與受讓方共同成為原合同的債權人。

二、什麼是債務承擔?

債務承擔 assumed liability,是指在不改變合同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現象。債務承擔,按照承擔後債務人是否免責為標準,可分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和並存的債務承擔。其中免責的債務承擔是指第三人代原債務人的地位而承擔全部合同債務,使債務人脫離合同關係的債務承擔方式。並存的債務承擔是指債務人並不脫離合同關係,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關係當中,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合同義務的債務承擔方式。

看完上文的介紹後,相信大家已經知道什麼是債權轉讓,什麼又是債務承擔了吧。債權轉讓與債務承擔都會將第三人加入到這個債權債務關係當中,而原來的債權人或債務人既有可能繼續存在於債權債務關係當中,也有可能退出。本站為您整理本篇文章,感謝你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