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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的擔保期屆滿還承擔債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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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22條的規定,保證期間內,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因此,可以看出債權轉讓後,擔保發生效力的前提是“在保證期間內”,如果擔保期限已經屆滿的,即使債權已經被轉讓,擔保也已經到期,擔保人不必再承擔擔保責任。

債權轉讓的擔保期屆滿還承擔債務嗎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