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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的登出流程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閱讀(1.92W)

登出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視窗提出申請。
第二步: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
第三步:申請人憑《動產抵押登記辦結通知書》到發證照視窗領取《動產抵押注銷登記書》。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抵押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動產抵押的登出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