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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被告到法院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2.61W)

一、欠錢不還被告到法院怎麼辦?

欠錢不還被告到法院怎麼辦?

1、法院判決了,還是需要積極履行還款義務,否則被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了以後可能涉嫌拒不執行民事判決罪,那樣就可能負擔刑事責任了。

2、《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內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

3、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容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

二、對方的非善意欠債的,應對的方法就是取證,做好起訴準備:

1.手機簡訊——證實有借錢的事

借錢後,幾次口頭催款無果,就可以用簡訊方式,讓對方承認了借錢的事實。然後把對方的回覆簡訊儲存起來,這個就是證據。

2.錄音錄影——多方承認借過錢

催款期間,多次給對方打電話並錄下通話內容,隨後燒錄光碟儲存。

3.證人證言——證實借錢金額

尋找借錢時,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證人和證言。

通過以上證據,提供給法院審查,法官如果認為提交的手機簡訊、錄音錄影、證人證言等證據來源合法,內容符合客觀事實,證據真實有效,那麼對方就須承擔還款責任,還要賠償其他損失。

三、《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四、起訴流程

1、立案。持身份證、借條以及起訴狀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2、法院立案庭會審查的情況,如果符合起訴的條件,就立案,並出具立案通知書,告知訴訟權利和義務。

3、立案後,案件會轉入具體經辦法官手裡,法官會給對方發放辯通知書以及權利義務告知書。

4、開庭審理案件,做出判決。

5、如果對方不按照判決或者裁定履行義務,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措施包括:查封凍結財產、拍賣財產、限制高消費,拘留等,即使現在沒錢,以後一旦有錢了,隨時可以申請執行。

綜上所述,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提供對方借款證據,證據查證屬實,人民法院會依法立案判決,人民法院立案後,應當告知債權人應當履行的權利和義務。